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到底能不能开票?有什么风险?
1、超经营范围能否开发票? 2、超经营范围开票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3、长期超经营范围如何应对?
最近,会计小李很苦恼。原来是公司有一个给客户延迟半年多才来提货,公司决定对其收取仓储费,对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但是公司并没有仓储物流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自行开具仓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这是典型的超营业范围能否开票的问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点超出实际经营范围的业务非常正常,例如转让老旧设备、转售水电费等,许多人遇到这事儿就很纠结,其实不必太担心,只需要弄明白下面这几点,就OK了。
一、超经营范围能不能开票呢?
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一般以工商营业执照及备案的企业章程中的范围为准,是你申请注册公司时的必填项。
超经营范围是工商局的事儿,不是税务局的事儿!截止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文件明确超经营范围不能开发票,而是规定了,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而且我们清楚,发票开具的精神就是符合真实业务,只要你发生了实际的应税行为,就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纳税的阻挠。不能说我没有这个营业范围,就不让我开票、不交税啦。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应税行为,应当自行开具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选择申请代开发票。如果是自行开具发票,也可能会存在下列3种问题:
1、无法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
如果你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打算自行开具发票,但是开票系统没有这个业务对于的税率,比如销售旧设备,开票系统无法选择13%的税率,那么你还必须带盘去重新发行一下,当然服务商是否给你发行可能还会看税局是否做了税种和品名核定。
2、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开票系统经过多次升级后,基本所有的税率都可以选择开具,大多情形自开发票都是没问题的。但是,税务局会每个企业核定税种和征收品目,这个东西有些地方可能设置了和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检查,如此申报时就可能出现异常申报信息提示,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
3、长期超范围经营可能招致工商处罚
依照应税行为如实的开具发票纳税,税务局那边没风险了,但不代表就合法了!经常性的业务,需要办理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果不依法办理,则可按工商登记规定进行处罚。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2点建议
1、企业临时发生一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首先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建议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2、经常发生的业务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当然这与“超经营范围”可否开具发票无必然关联,就算你变更不了也应该按时开票纳税。
但是,企业不能长期超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管税务怎么规定,经常性业务都应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