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举例
1. 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2021年4—6月季度销售额为500000元,实际缴纳增值税5000元,2021年4—6月(所属期)应缴纳多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5000×3%×50%=75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5000×2%×50%=50元
2. 某装修公司是小规模企业,6月份,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合同金额600000元,需缴纳印花税多少钱?
装修合同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税率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小规模企业印花税减半征收:
600000*0.0003*50%=90元。